主题: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有关纳税咨询在线解答
日期:2007-10-31 9:00 - 10:00
嘉宾:第四稽查局副局长王明林;审理科副科长贺磊,王晓玲,董琳;综合科副科长周洁
简介:个人所得税改革事关广大纳税人切身利益,成为社会各方关注的焦点,无论是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年收入12万元自行申报还是“利息税”税率降低等,无不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今天我们特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第四稽查局的税务专家,就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与广大纳税人进行在线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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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个人取得哪些所得可以免纳个人所得税?
答: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问:我从单位取得住房、电脑、汽车等实物所得,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 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从单位取得的实物所得,如住房、电脑、汽车等,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按照购买住房、电脑、汽车的实际支出金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另外,个人参加单位组织的免费旅游以及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时从其雇主处取得的折扣或补贴等,也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问:单位给我发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或年终加薪,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的,应分两种情况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由于上述计算纳税方法是一种优惠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人,该计算纳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对于全年考核,分次发放奖金的,该办法也只能采用一次。问:我是内部退养(或称提前离岗)人员,从单位取得所得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1)企业减员增效和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机构改革中,未达到离退休年龄,提前离岗且未办理离退休手续(内部退养)的职工,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不属于离退休工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提前离岗)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减去当月费用扣除标准后,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然后再将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照已确定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一次性内部退养收入)-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与其从原单位取得的同一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问: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我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退职费、安置费等所得要按照以下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一次性补偿收入。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所在省市)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并按照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方法为:个人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减去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再减去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费,用此余额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实际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然后再乘以年限数,就是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在该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例:张某在振华钢厂工作20年,现因企业不景气被买断工龄,振华钢厂向张某支付一次性补偿金16万元,同时,从16万元中拿出1万元替张某缴纳“四金”,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为1.8万元,张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按以下步骤计算:免纳个人所得税的部分=18000×3+10000=64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的部分=160000-64000=96000元。
将张某应纳个人所得税的部分进行分摊,张某虽然在该企业工作20年,但最多只能按12年分摊,96000÷12-1600=6400元,对应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375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6400×20%-375)×12=10860元。
(2)退职费收入。对于个人取得的退职费收入,可按照上述一次性补偿收入的办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3)安置费收入。对于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中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纳个人所得税。
问:我在离退休后,受到单位返聘而取得工资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对于离退休后返聘所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以及离退休后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属于个人离退休后重新受雇取得的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个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金、补充医疗保险金是否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答: 个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金、补充医疗保险金属于工资、薪金的组成部分,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不得从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中扣除。
问:我是个人投资者,从我投资的企业借款长期不还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个人取得财产租赁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财产租赁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取得的财产租赁收入-合理费用-费用扣除标准
合理费用包括以下项目:
(1)纳税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教育费附加,可凭完税凭证,从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
(2)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必须是实际发生并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的支出,以每次扣除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可以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费用扣除标准为: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可以扣除800元;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可以扣除收入的20%。
财产租赁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为20%。
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问:个人在转让财产时,财产转让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吗?如何办理?
答: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以一次转让财产收入额(不管分多少次支付,均应合并为一次转让财产收入)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转让财产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确定财产原值,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有价证券,为买入价以及买入时按照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二是建筑物,为建造费或者购进价格以及其他有关费用。三是土地使用权,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费用以及其他有关费用。四是机器设备、车船,为购进价格、运输费、安装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五是其他财产原值,参照以上四种办法确定。上述财产原值的确定,个人必须提供有关的合法凭证;对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合法凭证而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税务部门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核定其财产原值或实行核定征收。例如房产转让,如果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房产原值和有关税费凭证,无法确定房产原值时,税务机关可以综合考虑该项房产的坐落地、建造时间、当地房价、面积等因素,按房产转让收入额的一定比例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合理费用是指个人在卖出财产时按有关规定所支付的费用,如营业税及其附加、中介服务费、资产评估费等等。
问:个人购买住房需要缴纳哪些税?
答: 个人购买住房(包括商品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等),需要缴纳契税和印花税。
(1)契税
个人购买住房应该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部门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部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契税税额按照住房的成交价格计算缴纳,计算公式为:
应纳契税税额=住房成交价格×适用税率
其中,住房的成交价格是指合同确定的价格,包括买房人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其他经济利益等。适用税率为3%至5%,具体的税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幅度范围内按照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
另外,如果个人购买的是自用普通住宅,可以享受减半征收契税的优惠政策。享受此项优惠政策要满足三个条件:第一,购房人只能是个人;第二,购房的用途是自用;第三,这里的“普通住宅”指按一般民用住宅标准建造的居民住房。目前,国家对“普通住宅”标准还没有统一的规定,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印花税
个人购买住房还需按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商品房销售按销售额的万分之五对买卖双方征收印花税。问: 个人用拆迁补偿款买房需要缴纳哪些税?
答: 个人用拆迁补偿款买房,需要缴纳契税和印花税。在缴纳契税时,可以享受一定的契税优惠政策,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另外,还需要按照购房合同缴纳印花税。
问:个人受赠或继承土地、房屋权属,需要缴纳哪些税?
答: 个人受赠或者以获奖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
个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缴纳契税有两种情况。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不用缴纳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
另外,如果个人是通过签订产权转移书据继承或受赠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房屋权属的,还需要缴纳印花税。问:个人出租房屋需要缴纳哪些税?
答: 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租金收入,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
(1)营业税
首先对租金收入按照服务业税目计算缴纳营业税。
计算公式为:
每月应纳营业税税额=月租金收入×适用税率
如果出租的是营业用房,适用税率为5%;如果出租的是居民住房,适用3%的优惠税率。
(2)按照营业税税额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有三个档次:个人所在地为市区的,适用税率为7%;个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适用税率为5%;个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适用税率为1%。
(3)按照营业税税额计算缴纳教育费附加。计算公式为:
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3%
(4)房产税
房产税的税额按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计算公式为:
每月应纳房产税税额=月租金收入×适用税率
如果出租的是营业用房,适用税率为12%;如果出租的是居民住房,适用4%的优惠税率。
(5)印花税
个人出租门店签定的合同,签订合同的双方(包括出租方和承租方)还需要按照财产租赁合同税目缴纳印花税,适用税率为1‰。计算方法为:
应纳印花税税额=月租金收入×租赁期限(月份数)×适用税率
(6)个人所得税
扣除上述缴纳的税费(包括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以及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以后,就是个人出租房屋的应纳税所得额。个人还需要就这一所得额按照财产租赁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优惠税率10%。问:个人出售住房应当缴纳哪些税?
答:个人出售房屋取得收入,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其中,出售房屋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1)要按照约定的房屋成交价格计算缴纳营业税。营业税按照销售不动产税目计算缴纳,适用税率为5%。从2005年6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两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两年(含两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两年(含两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2)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3)要缴纳印花税,适用税率为万分之五。
(4)由于出售房屋属于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还需要按照出售房屋取得的收入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5)扣除房屋原值、合理费用以及缴纳的上述税费以后,就是个人出售房屋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个人还需要就这一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问:个人出售住房时,哪些情况下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免税政策?
答:(1)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个人,其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
个人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款,应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前,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税务部门缴纳。个人出售现住房后1年内重新购房的,按照购房金额大小相应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的,全部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纳税保证金,余额作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个人出售现住房后1年内未重新购房的,所缴纳的纳税保证金全部作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跨行政区域售、购住房又符合退还纳税保证金条件的个人,应向纳税保证金缴纳地税务部门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
(2)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问:我取得房屋拆迁补偿款,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 个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个人从事医疗服务活动取得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 (1)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以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卫生院、医院等医疗机构形式从事疾病诊断、治疗及售药等服务活动,应当以该医疗机构取得的所得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自行连续从事医疗服务活动取得所得,无论是否有经营场所,要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医生承包经营由集体、合伙或个人出资的乡村卫生室(站),经营成果归医生个人所有,承包人取得的所得,按照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乡村卫生室(站)的医务人员取得的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受医疗机构临时聘请坐堂门诊及售药,由该医疗机构支付报酬,或收入与该医疗机构按比例分成的人员,其取得的所得,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所得为一次,税款由该医疗机构代扣代缴。问:个人举办学习班取得的收入,应当缴纳哪些税?
答:个人举办各类学习班取得收入,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1)取得收入以后,要按照文化体育业税目适用3%的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
(2)要按照营业税税额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3)扣除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后的余额,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举办学习班、培训班而取得的收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区别以下两种情况:
一是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取得执照举办学习班、培训班的,其取得的办班收入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是个人无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取得执照举办学习班、培训班的,其取得的办班收入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问:我是企业的投资人,用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家庭财产,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用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以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应当看作是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作为投资者个人生产经营所得,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除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应当看作是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个人从事建筑安装业取得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 工程承包人、个体户及其他个人从事建筑安装业,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取得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建筑安装业工程承包人取得所得,有两种情况:一是经营成果归承包人个人所有的所得,或者按承包合同(协议)规定,将一部分经营成果留归承包人个人所有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二是承包人以其他分配方式取得的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从事建筑安装业的个体户和未领取营业执照承揽建筑安装业工程作业的建筑安装队和个人,以及建筑安装企业实行个人承包后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经济性质的,其从事建筑安装业取得的收入应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从事建筑工程作业的其他人员取得的所得,应分别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