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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纳税咨询在线解答

日期:2007-10-9 9:00-10:00

嘉宾:西岗区地方税务局王斌副局长;征管科宋春昊科长、李红副科长;税政科田芳科长、金利才;法制科郭天德科长、征收信息科薛利杰副科长;香炉礁所于凤涛副所长

简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3]121号规定,自2003年11月1日起,货物运输业纳税人分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纳税人。有关自开票纳税人的资格认定问题,几年来一直都是税收征管的热点问题。为此,今天我们特邀西岗区地方税务局的税务专家,就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的资格认定有关税收政策,与广大纳税人进行在线交流。

详细内容

问:我是一名个体户,有一辆货运车干个体货运,地税机关给我核定了税款,我定期缴纳,我给客户开发票时,要到养路费征稽局代开。我觉得按照去年我在养路费征稽局代开发票的金额来看,地税机关给我核定的税款定额太高了。这方面有没有什么具体的规定?

:根据国税发(2003)121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附件1中第15条的规定,答复如下:
对代开票纳税人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法。代开票单位代开发票时,按代开的货物运输业发票注明的运费和其他价外收费即时征收营业税、所得税及附加,年终时对定期定额户按以下方法进行清算:
(一)开票金额大于定额的,以开票金额数为依据征收税款,并作为下一年度核定定期定额的依据。如定期定额税款已征,可将按期征收的定期定额税款退还纳税人或抵顶下期税款;
(二)开票金额小于定额的,按定额数征收税款。如定期定额税款已征,可将代开发票时征收的税款数额退还纳税人或抵顶下期税款。

问:我是一家货物运输企业的会计,我单位2003年经地税局认定为代开票纳税人。随着我单位经营渐渐步入正轨,业务量有了较大增加,现在我单位想向地税机关申请货物运输企业自开票纳税人资格。请问,这种情况能否申请自开票?如何办理?

:代开票纳税人达到自开票纳税人条件的,可以按照国税发(2003)121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附件2中第六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六条第一款的内容如下: 申请办理自开票纳税人认定手续的程序:
1、申请程序。提供货物运输劳务的单位应向主管地方税务局提交申请报告,如实填写《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表》及认定所需资料。
2、审批程序和审批机关。自开票纳税人由县级或县级以上税务机关认定。对单位提出的申请报告和有关资料,负责审批的税务机关应在收到之日起30日内审核完毕。对符合自开票纳税人条件的,发给《货物运输业营业税自开票纳税人认定证书》,并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首页上方和《发票领购簿》上加盖“自开票纳税人”确认专用章,作为领购货物运输发票的证件。

问:我下岗了,想干个体货运车,请问,有没有什么税收优惠?

:根据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大地税发[2006]41号文件)和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大地税发[2006]42号文件)的规定享受下岗再就业的个体运输户按车年免税限额为8000元,一户多车的,只可有一台营运车辆享受免税。减免审批程序和减免税种顺序按照上述文件规定执行。代征部门应按照要求实行减免税管理的软件自动控制,定额免征的税款不征不退,差额按月征收,开票附征税款先征后退,退税期由原每月改为年终统一汇算退税。 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根据代征部门提供的定额信息(定额通知书)按规定审核认定下达《纳税人减免税资格认定通知书》、《不予批准减免税通知书》和《恢复征税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信息修改认定,并将有关信息传递到代征部门。

问:我刚买了一辆货车从事运输,地税机关对我实行了核定征收, 请问,我应该从什么时间开始缴纳税款?

:根据大地税涵(2006)4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明确营运车辆委托代征工作中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的规定,明确如下:
核定征收的起始时间应按照营业税的征税起始时间执行。为便于税款代征,征稽部门原则上可以以养路费的起费时间作为核定征收营运车辆税款的默认起始时间。如纳税人确有证据证明其实际营运起始时间的,应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证据,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调查核实后,按规定进行相关代征信息的修改。

问:我是一名运输企业会计,想申请自开票纳税人,请问我们需要具备什么条件税务机关可以批准我们自开票?

: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六个条件:
(一)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地方税务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水路运输许可证;
(二)年提供货物运输劳务金额在20万元以上;
(三)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如果是租用办公场所,则承租期必须在1年以上;
(四)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
(五)具有自备运输工具,并提供货物运输劳务;
(六)账簿设置齐全,能按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妥善保管、使用发票及其他单证等资料,能按税务机关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正确核算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和营业利润,并能按规定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各项税款。 自开票单位应该正确核算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和营业利润,并能按规定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各项税款。年营运收入低于定额标准,且年实际应税所得率低于6%的,或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单位,不得认定为自开票单位。对2005年实际应税所得率未达6%,且2006年上半年仍未达的,自2006年7月份起按照规定责令整改,整改后仍未达标的,按规定取消自开票资格。当年新办企业原则上不予认定自开票资格。

问:我单位去年被地税机关取消自开票纳税人资格,现在我们是否可以重新申请?

:根据大地税发(2007)55号文件“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资格认定和监控管理的通知”中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凡被取消自开票资格的纳税人,一年内不得再重新申请认定自开票纳税人。

问:我是一名运输企业的会计,近期想到地税局申请办理自开票纳税人认定。我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一)单位申请报告;
(二)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表;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税务登记证副本;
(五)车辆道路运输证、船舶营业运输证复印件;
(六)自有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七)购置自有运输工具购买发票复印件;
(八)地方税务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问:我是一名会计,请问,货物运输企业的发票具体是怎么开具的?税款是怎么缴纳的?

:货运发票的开票方式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自开票纳税人开具发票。被认定为自开票的纳税人自行到税务机关领购并开具货运业发票,对自开票纳税人的税款实行查账征收,自开票纳税人除联运业务以外,一律按全额缴纳营业税。在缴税时,必须同时报送《自开票纳税人货物运输业发票汇总清单》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
另一种是代开票纳税人开具的发票。代开票分为中介机构和地税局代开两种。代开票纳税人在到代开票单位代开发票时,必须先缴纳税款,代开票单位才能为其代开发票。对代开票纳税人不论是单位还是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承包运输车辆的个人),其应纳税款都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法,非外资企业的开票单位或个人在代开票时按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发票上注明的运费和其他价外收费按规定征收营业税及附征税费(3.33%)、印花税(0.05%)、所得税(3.3%),预征的所得税年终时进行清算;对外资运输企业营业税及附征税费按3%计算,其他税同上。外资企业首次开具发票时要做企业性质认定(是不是外资企业),要备案相关证明资料。代开票纳税人在本月缴纳上月定额税款时,如其在上月代开票时取得的税收完税凭证上注明的税款大于定额税款的,不再缴纳定额税款;如完税凭证上注明的税款小于定额的,则补缴完税凭证上注明的税款与定额税款差额的部分。
关于个体、承包承租和挂靠货物运输车辆的“双定”税款征收问题,市地税局已在《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重新确定个体、承包承租和挂靠货物运输车辆计税依据和综合征收率等问题的通知》(大地税发[2004]102号)中进行了明确。

问:我是一名货物运输企业的会计,我单位是代开票纳税人。在申请代开单位代开发票时需提供那些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04]88号文件精神,对原规定的有关代开票纳税人在申请代开票时须提供的《代开票纳税人资格证书》和承运货物时同货主签订的承运货物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停止执行。目前,我市货物运输业代开票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的,规定应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发票领购簿》、货物运单;不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持单位证明或个人身份证、货物运单,到代开票单位填写《货物运输代开发票申请表》申请开具发票。
代开票单位应严格审核,对提供证件、资料不齐全或《货物运输代开发票申请表》填写不完整的,不予开具发票。

问:货物运输企业的纳税人一般在哪儿纳税?

:(一)自开票纳税人提供货运劳务应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税款。
(二)代开票纳税人提供货运劳务应由其代开票机构代扣代缴其应纳税款。代开票机构的选择为:
1、代开票纳税人为单位的,其应纳税款应由代开票纳税人单位所在地的代开票机构负责代扣代缴;
2、代开票纳税人为承包人、承租人或挂靠人的,其应纳税款应由发包、出租或挂靠单位所在地的代开票机构负责代扣代缴;
3、其他代开票纳税人的应纳税款应由其运输工具户籍所地的代开票机构负责代扣代缴。
(11) 问:对办理税务登记前发生的货物运输劳务如何开票?
答:(一)单位和个人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地方税务局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的,对其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至取得税务登记证期间提供的货物运输劳务,办理税务登记后,主管地方税务局可为其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
(二)单位和个人领取营业执照超过30日未向主管地方税务局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的,主管地方税务局应按《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处理,在补办税务登记手续后,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至取得税务登记证期间提供的货物运输劳务,可为其代开货物运输发票。
(三)地方税务局对提供货物运输劳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税收管理过程中,凡发现代开票纳税人(包括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为办理税务登记的,符合税务登记条件的,必须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问:我有一辆货车,平时自己家用,前几天给别人拉了一次货,收了点钱,对方还管我要发票。我怎么开发票?

:提供了货物运输劳务但按规定不需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凭单位证明或个人身份证在单位机构所在地或个人车籍所在地由代开票单位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

问:我是一个个体户,干货运车。我每次去代开发票时,还要给我扣个人所得税。我想问一下,这个税是怎么个扣法?

:根据国税发明电2003[55号的内部明电、和大地税函[2004]1号有关规定,对除自开票纳税人以外的货运单位和个人,在代开发票时,暂按开具的发票注明的运费和其他价外收费的3.3%预征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

问:对代开发票附征的个人所得税和按应税所得率征收的个人所得税之间的差额给退还吗?

:根据国税发明电2003[55号的内部明电的规定,实行年度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问:我是一个个体货运车的司机。怎么办理个人所得税的退税?

:由所在区的养路费征稽处打出汇算表,到所属地税局办理退税。

问:我下岗了,现在干个体运输,我买了6辆货物运输车。我想问一下,有没有什么税收优惠?

:根据大地税发[2006]42号文件规定,一户多车的,只可有一台营运车辆享受免税,限额8000元。

问:我想买辆车干个体货运,听说税务局按车定税。怎么个定法?

:一吨以下的按3200元/月辆,一吨以上车辆每增加一吨增加1600元\月,如果纳税人当月开具的运输发票金额大于上述定额的,按照开票金额合计确定上月营运收入。

问:我刚买了一辆车干个体货运,上月16号才办完所有手续开始干活,税务局给我定税每月3200元。我也要交3200元吗?

:可按实际经营天数确定当月的月营运收入。

问:我是一个体货运业户,发生停业时,税款还征吗?

:在批准的停业期间内,不征税款。

问:我是享受个体再就业税收优惠的货运户,在税收优惠期间代开发票还征税吗?

:先纳税,再开票,年末汇算办理退税。

问:我是一个个体货运业户,是定额缴税吗?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