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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咨询在线解答

日期:2007-10-22 9:00 - 10:00

嘉宾:庄河市地方税务局李旭岩副局长;征管科科长赵广勇、张竹颖;税政科科长尹茂春、副科长孙圣文;法制科科长林春宏;信息科科长董建民;征收科科长孙玉梅;农税科科长赵锦川

简介: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国家税务总局也对应出台了许多税收优惠政策。为帮助下岗失业人员了解有关税收优惠,今天我们特邀庄河市地方税务局的税务专家,与广大纳税人进行在线交流。

详细内容

问:我下岗了,手头有一个《再就业优惠证》,我开办了两家经济实体,可以同时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吗?

:对下岗失业人员持同一《再就业优惠证》开办多个有营业执照的经营项目,如连锁经营门店或门市部,该类下岗失业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营业执照的经营项目申请减免税,其他具有营业执照的经营项目不得重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问:我干了一个个体小买卖,用了10个人,请问我是享受个体税收优惠政策还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从业人员8人以上,执行财税[2005]186号文件第二条政策: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娱乐业、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应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问:我企业享受原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已经3年期满,还能再享受新的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么?

:享受原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期满的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可以享受新再就业优惠政策。

问:我开了一个服务型企业(酒店),有几个应税项目(餐饮、桑拿),请问我应该怎样把握再就业政策?

:服务型企业是指从事现行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规定的经营活动的企业。同时兼营营业税“服务业”税目以外的其他应税行为的企业,能对经营的“服务业”收入单独进行核算的,可以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不能单独核算的,应对收入全额征税。

问:我是下岗职工,对桑拿和浴池含糊不清,请问应怎样区分?

:“桑拿”应不包括“大众洗浴”,即浴资收费单价在6元/人以下(含6元)的洗浴场所。

问:我是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原来到地税局办理优惠不好用,听说现在又好用了,请问现在政策放宽了么?

: 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
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即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问:我开了一家公司,听说用下岗职工有优惠,想问一下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

: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以下简称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800元。
企业自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次月起享受再就业税收政策。每名下岗失业人员享受税收政策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

问:我下岗了,想干个小买卖,税务机关对我有照顾么?

: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应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问: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减免税有期限么?

:对2005年12月31日之前经主管地税机关批准享受再就业税收政策的个体经营者,减免税期限未满的,在其剩余的见面期限内,自2006年1月1日起按本条规定的减免税办法执行。
每名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享受税收政策的期限自税务机关受理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年

问:?请问我们已减免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是否征收所得税?

:对已减免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征收所得税。